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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
總結了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引入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的必要性;闡述了法院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的定位、基本屬性及相關技術和信息安全要素;提出了法院信息化服務外包提供商的選擇策略。
關鍵詞:
信息化運維;法院信息化;服務外包;電子政務
近年來,隨著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對信息化建設的日益重視,各級法院的信息化建設任務逐步增多,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應用設備的維護工作也逐漸增多。從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現狀來看,重建設,輕運維。對運維的理解一直停留在低水平,忽略了信息化建設是一個階段性的過程。維護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運維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建設的成效。目前,法院信息化建設趨勢是打破孤島效應,從縱向單系統部署轉向橫向多系統對接運作。在這種趨勢下,運維服務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如何做好運維服務成為了法院的信息。化工施工人員必須慎重考慮的重要事項。
一、法院信息化建設現狀及存在問題
法院信息化建設主要由內部技術部門負責。從泉州區法院的實踐來看,技術部的主要職責不僅包括內部信息化辦公設備和通信網絡設備的維護,還包括會議音視頻會議設備的維護。科技法庭的調試、建設、門禁、安防等系統的維護,還包括完成上級法院安排的信息化建設事項。中級法院還負責指導和解答基層法院在信息化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從這幾年的經營情況來看pc運維外包,應用系統和配套的硬件基礎設施已經具備,各個應用系統運行比較流暢,但是在運維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專職人員少。以泉州中院為例,一名技術員與服務對象的比例為1:100,即一名技術員要面對100名難以進行信息化建設規模化和實施的人力分配。2、專職人員技術能力不足。由于歷史原因和觀念問題,很多法院不重視專職技術人員的配置,要么雇傭臨時工,要么讓對信息技術不夠了解的人負責。這種交易在系統運行、維護和建設方面存在很大隱患。3、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的認識不清。長期以來,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服務的理解只停留在維修電腦、處理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的小故障、更換打印機耗材、處理電話網絡故障等小事上。沒有機會加強這種意識。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的認識不清。長期以來,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服務的理解只停留在維修電腦、處理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的小故障、更換打印機耗材、處理電話網絡故障等小事上。沒有機會加強這種意識。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的認識不清。長期以來,法院內部對信息化運維服務的理解只停留在維修電腦、處理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的小故障、更換打印機耗材、處理電話網絡故障等小事上。沒有機會加強這種意識。
二、信息運維服務外包的基本屬性
正確認識政府信息化過程中服務外包的支撐點和制約因素,明確服務外包解決了哪些問題、獲得了哪些服務、服務提供者承擔了哪些風險等一系列服務外包的基本屬性. 外包時重要的前端業務。首先,成功的服務外包不僅可以將有限的人力從繁雜的運維基礎事務中解放出來,更重要的是,為單位乃至系統不斷發展、日益復雜的IT環境注入專業的技術和管理元素。,為業務系統的運行和使用環境提供更好的技術和安全保障。第二,內部技術部門可以集中研究和關注信息技術的發展模式和發展方向,為法院的核心業務提供更強的功能和更好的體驗。第三,運維服務外包是以預期的方式約定并以流程的形式實現的服務產品。為保證服務交付的成功,雙方的互動將貫穿整個合作期間,風險、責任和一些無法提前明確的事項需要不斷協商和調整。第四,運維服務外包是市場化的活動,市場規律自然嵌入其中。一旦管理意識減弱,服務方會減少供給,降低成本,放大業主方的經營風險。服務外包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良方,也不應將服務外包理解為或等同于“功能外包”。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的本質屬于勞務服務和運營層面的范疇。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以市場為基礎。方法的調整和定義不會給技術部門的職能和職責帶來任何變化。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的本質屬于勞務服務和運營層面的范疇。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以市場為基礎。方法的調整和定義不會給技術部門的職能和職責帶來任何變化。信息化運維服務外包的本質屬于勞務服務和運營層面的范疇。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以市場為基礎。方法的調整和定義不會給技術部門的職能和職責帶來任何變化。
三、法院信息運維服務外包技術要求及安全保障
運維服務外包實施后,法院作為業主,客觀上將面臨外包帶來的技術和信息安全風險。筆者認為,風險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業主內部的網絡配置、網絡訪問控制權限、防火墻策略部署等網絡管理服務等技術信息都掌握在服務公司手中,會削弱業主技術部門的控制能力和領導能力。現狀,過度依賴外力的結果將是權力不平衡帶來的技術風險;其次,由于法院本身的工作性質,內部硬件設備和業務系統既有保密部分,也有非保密部分。如果沒有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并落實到位,將會帶來嚴重的涉密安全風險。基于以上風險,筆者認為法院在外包運維服務時,應嚴格對外包項目進行分類,明確哪些可以外包,哪些不能外包。人員帶領團隊處理,哪些項目必須由自己的技術人員單獨處理,即精心設計服務外包的內容、范圍和活動邊界,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同時,對業主服務人員的素質和保密意識有嚴格要求。這將帶來與機密相關的嚴重安全風險。基于以上風險,筆者認為法院在外包運維服務時,應嚴格對外包項目進行分類,明確哪些可以外包,哪些不能外包。人員帶領團隊處理,哪些項目必須由自己的技術人員單獨處理,即精心設計服務外包的內容、范圍和活動邊界,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同時,對業主服務人員的素質和保密意識有嚴格要求。這將帶來與機密相關的嚴重安全風險。基于以上風險,筆者認為法院在外包運維服務時,應嚴格對外包項目進行分類,明確哪些可以外包,哪些不能外包。人員帶領團隊處理,哪些項目必須由自己的技術人員單獨處理,即精心設計服務外包的內容、范圍和活動邊界,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同時,對業主服務人員的素質和保密意識有嚴格要求。嚴格外包項目分類,明確哪些可以外包,哪些不能外包。人員帶領團隊處理,哪些項目必須由自己的技術人員單獨處理,即精心設計服務外包的內容、范圍和活動邊界,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同時,對業主服務人員的素質和保密意識有嚴格要求。嚴格外包項目分類,明確哪些可以外包,哪些不能外包。人員帶領團隊處理,哪些項目必須由自己的技術人員單獨處理,即精心設計服務外包的內容、范圍和活動邊界,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同時pc運維外包,對業主服務人員的素質和保密意識有嚴格要求。
四、運維服務商選擇策略假設
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目的和價值在于為公眾提供更好的訴訟服務體驗,為內部人員提供更強大、更便捷的信息化應用系統。因此,法院在進行信息運維服務外包招標時,除了對投標人的技術實力外,更應關注投標人的企業形象、資質、認證和內部管理,尤其是對具體服務人員的嚴格選擇。同時,加強業主單位內部管理,在享受服務的同時牢牢把握底線,把握技術主權,保護內部信息系統安全。嚴格審查和管理。筆者認為,一個運維服務商至少應具備以下要素:①信息化運維服務是企業的重要戰略之一,有專門的團隊和相應的建設機制,應急范圍廣泛、可靠、快捷。資源,可以快速應對服務中的突發需求;②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并以此作為企業存在和獲得社會認可的方式;③ 供應商有專門的質量管理體系,完整的業務流程和控制良好的操作程序;④ 供應商具備良好的案例經驗和技術儲備,能夠根據用戶業務變化及時更新優化服務方案;
五、總結
信息化運維服務是利用社會優秀的信息化運維資源,將自身技術部門的工作定位從親身體驗、基礎事務的運維模式轉變為指導、評估、改進,改進和發展。主線管理模式。將基礎性、重復性、競爭性的運維事務交給專業公司,盡快獲得專業的支持能力,實現信息化應用環境的規范化、規范化管理。同時,借助專業的服務,可以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降低運維成本。在提高業務部門對信息技術支持的滿意度的同時,也可以為技術部門爭取時間,專注于做出更有價值、更高效的工作。有利于法院信息化發展的事情,將使技術部門的定位更加準確,在業務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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