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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技服[2022]151號
地方及以上列名的職業技能服務(鑒定)指導中心(辦、考機構)、各類職業技能等級鑒定評價機構: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以下簡稱“部委中心”)關于印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據工作指南》的通知(中久培發[2022]1號,見附件1)轉發給您,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落實。
一、職責分工
(一)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技能中心”)主要負責協調全省實施的實名技能人才評價信息系統建設工作一、等級;省級職業技能等級數據管理、維護、共享、安全等事宜;負責接收職業技能服務(鑒定)指導中心(辦、考點)(以下簡稱“市級技能”中心”)和各市省級評估機構。審核全省數據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并上傳中心審批。
(二)市技能中心主要負責區域內證書數據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域內備案的評估機構或考試中心證書數據的收集和統計工作;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工作對證書數據進行審核。開展區域評估工作,將符合要求的證書數據及相關材料上報省技能中心。
(三)按照“誰評估、誰發證、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各評估機構對所生成的評估證書數據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負責本機構的證件資料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將證件資料上報省級技能中心或市級技能中心。
二、證書數據上報
(一)指定專人負責。市技能中心必須指定專人(單位正式員工)為證書數據管理員,并填寫附件2,負責上報證書數據。區域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據管理員變更 工商登記和工作交接必須做好市評估機構或考試中心的證書數據必須經市技能中心負責人批準(或官方授權負責人的負責人)。中心負責接收并上傳至事工中心。
(二)按時上報。市評估機構自頒發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將證書資料報市技能中心,市技能中心15日內完成上報收到評估機構證書數據后的工作日 本地審核并上傳省技能中心it技能服務,省技能中心應在收到證書數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上傳至部中心 證書數據報告省級評價機構參照此期限執行。
(三)返回數據處理。對于未通過審核并由部中心返回的證書數據,省市技能中心應及時通知所在地區的評估機構,評估機構接到退回通知后應工作20個工作,應于日內完成整改并重新上報。對省技能中心審核未通過的證書資料,市技能中心應及時通知評估機構區域內,評估機構應在收到退貨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并重新上報。
(四)逾期數據處理。評估機構未按要求上報證書數據,造成逾期的,必須書面說明原因,填寫附件3,并列入質量通報類。評價機構自證書頒發之日起逾期6個月內未提交申請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三、證書數據管理
省技能中心通過信息化手段it技能服務,對全省證書數據的管理進行規范和監督。目前,各評價機構在廣東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監督體系(簡稱“監督體系”)開展計劃報送、結果報送等工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據在線管理嚴格執行簽名制度,做到數據去向可追溯、來源可追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偽造、篡改、刪除證件數據。由于管理不善、工作態度認真,評價機構經常出現錯誤、遺漏或大量修改、刪除證書數據的,被列入質量通報類,責令限期改正。
各評估機構應認真對待本機構出具的證書數據,對生成的證書數據進行如下管理:
(一)同一張證書原則上只受理一次信息修改申請,同一張證書批量多次申請信息修改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評估機構在監管系統中的數據修改、刪除等,應事先由評估機構核實證書數據是否已在全國技能人才評估工作網核對(下稱“國網”)。對于國家電網無法核對的數據,由評價機構填寫技能等級認定需求工作表(附件4),由省、市辦理)技能中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規定。
(三)國家電網可查證數據修改或刪除。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市評估機構提交紙質說明材料(見附件5-1)@ > 屬地監管),經市技能中心審核確認后,以書面形式上報省技能中心;省級測評機構的紙質說明材料直接上報省技能中心中心。省技能中心按有關規定報部中心處理。
(四)評估機構應做好對已上傳的部中心證書數據的更正和勘誤的核實和說明工作,并做好核實和說明工作。對部中心已上傳的證書數據刪除原因進行核對說明及后續說明;對機構擬刪除的相關證書數據,核實并證明持有人已注銷或放棄刪除前證書數據相關處理(見附件5-2)
了解詳情)。
四、其他說明
(一)評價機構要做好宣傳指導工作。根據湖北IT公司相關工作要求,持證人要做好《證人聲明》等宣傳指導工作。機構出具的證書的數據合規性,以及在線查詢。請參考附件6。
(二)評估機構應做好證書數據在線說明工作。考生報考時,應明確告知考生網上工作的時限。證資料,這會影響解釋不全,引起考生投訴,如有問題,由測評機構負責相應的工作,省技能中心會約談相關測評機構和負責同志市技能中心根據在線證書進度,視情況下達整改通知書。必要時暫停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直至整改完成。
(三)市技能中心可參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實施細則。
附件:1.《關于印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據工作指引》的通知(中九培發[2022]1號)
2.地級市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據管理員信息表
3.職業技能等級認證證書數據逾期申報說明
4.廣東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監督制度運維管理變更申請表
5-1.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全國網上查詢系統資料勘誤說明
5-2.持證人承諾
6.技能等級證書查詢系列問題解答
廣東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