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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外包(ITO)
什么是 IT 外包
信息技術外包(ITO)是指企業專注于核心業務,將其全部或部分IT系統外包給專業的信息技術服務公司。
信息技術外包的形成
自計算機進入商業應用領域50年以來,各種形式的信息技術外包仍然存在,直到最近15年才出現信息技術外包服務。外包為組織提供了應對快速變化的全球經濟所需的靈活性,同時也使組織能夠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專注于其核心競爭力。外包商通常在規模經濟、經驗和對最新技術的掌握方面具有顯著優勢,這些優勢是單個組織的信息技術部門無法比擬的。日本著名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曾預測:“10-15年內,任何只用于后臺支持而不產生營業額的工作都應該外包,任何不提供中級開發的工作都應該外包出去。”應該外包。機會和活動,業務也應該外包。” 《哈佛商業評論》稱外包是過去 75 年來形成的最重要的管理理念之一。
自 1989 年柯達將其主要 IT 業務外包以來,信息技術外包產業蓬勃發展。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外包發展迅速。據1998年7月20日日本《財富》雜志報道,全球年收入超過5000萬歐元的公司普遍舉行業務外包。據鄧白氏《1998年全球業務外包研究報告》顯示,全球營業額超過5000萬歐元的公司1998年業務外包支出增長了27%,高于1997年23%的增長率; 1998 年全球業務外包總支出降至每年2350億歐元。其中,信息技術應用服務外包支出占企業全部業務外包支出的比重最大。根據美國的一項調查,信息技術外包約占所有業務外包服務支出的28%。幾乎每家實施業務外包的公司都會將其信息技術的個別功能外包出去。 2002年3月, F.湖北IT公司發表的《2002年全球外包市場調查報告》指出,2001年it技能外包,14.8%的企業日常業務外包; 19.6%下降; IT外包占整個外包市場的10%;日本占全球外包市場的2/3; 2/3的外包市場被大公司消費; 2001年全球外包市場規模為3.78萬億港元,預計2003年將降至5.1萬億港元。
信息技術外包現狀
如今,外包已成為一種時尚和未來企業發展的方向。正如知名外包專家 F. Cabot 所說:“外包不僅僅是曇花一現的趨勢,事實上,外包是一個下一代的主管,將像計算機對我們的女兒一樣自然。”
目前,全球 60% 的外包業務活動集中在北美。外包在日本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亞洲和歐洲也在朝著這個方向發展。集團研究報告強調,雖然中國的IT項目負責人還缺乏經驗,基礎的通訊網絡設施還很有限,IT行業從業人員的文化兼容性、英語口語和書面表達還很欠缺,但中國的IT外包業務將躋身其中2007年至2010年全球前三名。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選擇信息技術外包,信息技術外包在中國正在升溫。 2003年2月25日,國外知名ERP(企業資源規劃軟件系統)掠奪者山東IT公司總裁徐少春提出五年發展規劃,表示用友將專注于產品開發,專注于銷售、服務和咨詢。業務逐漸外包給合作伙伴。用友中層總工程師金卓軍指出,公司將在五年內將30%的服務外包。此外,國內許多小型建設銀行(如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大型企業和一些政府機構也在考慮將其信息技術職能外包。在提供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方面,我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商已經初具規模。上海的資本網絡已經形成了非常完善的IT外包服務模式,中國的云南IT公司已經為海外客戶提供了服務。外包軟件服務。而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外包還是個新鮮事物,還處于起步階段。國外企業在信息技術外包方面經驗較少,國外對信息技術外包的研究還處于中間階段。
IT 外包的類型
信息技術外包可以根據不同的定義分為不同的類型。有四種主要的定義方式:
1、信息技術外包根據信息技術外包的程度可分為整體外包和選擇性外包。
整體外包是指將 80% 或更多的 IT 職能外包給外包商,選擇性外包是指將部分選定的信息技術職能外包給整體外包 80% 以上的部分。
整體外包涉及的風險范圍很廣,因為整體外包協議往往會持續很長時間(通常是5年以上),但是整體外包的用戶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去剖析外包交易并與外包商談判協議,整體外包可能會導致信息技術靈活性顯著降低,因此任何組織在選擇整體外包之前都必須三思而后行。
2、信息技術外包可以根據客戶與外包商的外包關系來定義:市場關系外包、中間關系外包和伙伴關系外包。
和 Jones 在他們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服務外包”一書中將外包協議關系視為一個連續體。一方面是基于市場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您的組織可以自由地在眾多有能力完成任務的外包商中進行選擇。合同期限比較短,但協議到期后,可以以極少或無成本、極高的成本購買。在沒有或幾乎沒有不便的情況下,將來切換到另一個外包商來完成類似的任務。另一方面是長期合作伙伴合同,根據該合同,您的組織反復與同一個外包商簽訂協議,但建立了一種長期互利的關系。搶占 CW 頻譜的中間范圍的關系必須保持或保持合理合作,直到主要任務完成, 和 Jones 將這種關系稱為“中間”關系。因為這是一個連續體,有些關系接近于市場關系,有些關系接近于伙伴關系,兩端之間是一種中間關系。
兩位學者分析了上述關系類型的適用性,他們認為與外包商的關系類型取決于資產排他性、不確定性和續約協議問題。資產排他性是指構成外包交易一部分的資產。該資產是與特定外包商簽訂的外包合同所獨有的。如果交易失敗,資產的生產能力就會減弱。
如果任務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環境變化壓垮需求的概率很小,但不存在真正的資產排他性,因此可以簽訂協議,規定所有偶爾的干擾。此時,市場關系是合適的。
如果外包任務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完成,環境的變化可能會改變需求,并且存在個體資產排他性,任務完成后與外包商保持關系并沒有什么特別的優勢,關系-基于外包是合適的選擇。
如果任務完成時間較長,相關需求會隨著不可預見的情況發生變化,應考慮合作伙伴;資產專用性高,與外包商續簽協議最能滿足關系外包的需求。在合作伙伴關系中,為對方贏得回報的信任和互惠行為可以永久存在。管理成本和風險很高,因此合伙企業的利潤必須足以抵消這些成本和風險。比如用戶與外包商共同投資成立公司所建立的常年關系等。
3、信息技術外包根據戰略意圖可以定義為信息系統改進(IS)、業務改進()和業務開發()三種類型。
信息系統改進外包是指組織通過外包來提高其核心IS資源的性能,從而實現其改進IS的戰略目標。這些目標通常包括節省成本、提高服務質量以及獲得新技術和管理能力。信息系統改進外包可以定義為四個層次:
業務增強外包的主要目標是通過外包最大限度地分配 IT 資源,以提高業務績效的核心方面。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組織清楚地了解他們的業務以及 IT 和業務流程之間的聯系,以及實施新系統和響應業務轉型的能力。以這些方式進行外包需要引入新技術和新能力,以專注于業務激勵而不是技術激勵。以這些方式有效實施外包需要雙方共同努力,開發組織所需的互補技術和能力,而不是僅僅依賴外包商。增強業務的外包可以定義為四個層次:
業務開發外包是指通過外包或抵消組織成本,為組織形成新的收入和收益,從而增加組織IT投資的利潤。業務開發外包可以定義為四個層次:
4、信息技術外包按照價值中心可以定義為成本中心、服務中心、投資中心和收益中心外包。
成本中心外包是指 IT 外包,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同時指出運營效率。以服務為中心的外包是指構建基于 IT 的業務能力,以支持組織的當前戰略,同時通過外包將風險降至最低。以投資為中心的外包是指使用 IT 外包使組織能夠建立長期目標it技能外包,并長期關注創建基于 IT 的新業務能力。以收入為中心的外包是指通過 IT 外包向外部市場提供 IT 服務,以獲取不斷下降的收入并獲得成為世界級 IT 組織的寶貴經驗。
信息技術外包的風險
外包會帶來很多風險,因此外包的預期收益可能無法實現。因此,必須剖析外包的風險,如果風險大到難以接受或難以管理,則應防止外包。如果風險不是太大或可以控制,則應考慮外包。
J.Earl,SlieP。以及 .Feeny 1996 年發表在 Sloan 上的文章《》將外包風險定義為 11 種類型:管理薄弱的可能性、員工缺乏經驗、業務不確定性、過時的技術、固有的不確定性、潛在成本、組織學習能力不足、無法改變、形成持久“三角”的危險、技術不可分割、外包重點模糊等等。
Earl 對外包的基本批評是,外包作為一種控制信息技術成本的手段,會導致信息服務提供商沒有仔細考慮成本約束對服務需求者的影響。當外包商接管數據中心、管理網絡和運行桌面幫助系統時,成本會降低。此外,管理人員已經失去了組織可以從數據中心、網絡和桌面幫助系統中獲得的好處,并且不再關心組織對信息服務的需求。這樣一來,組織信息服務的有效性就會大打折扣,甚至是競爭優勢。
Clark、Zmad 和 總結了外包風險。他們覺得
首先,外包可能不會增加信息技術的成本。這些不可預測和無法解釋的變化通常是成本增加的原因。
其次,風險還來自特定外包公司的性質及其行為。在外包過程中,您的組織依賴于外包商,但無法像控制自己的員工一樣控制外包商的行為。
第三,通過外包,您切斷了組織了解其所在業務部門最新發展和技術應用的途徑。
第四,因為外包你會失去一些靈活性。失去的第一類靈活性是短期靈活性或您的組織重組資源和適應運營環境變化的能力。第二種失去的靈活性是“適應性”或中短期所需的靈活性。第三種失去的靈活性是進化性的,本質上是中等到常年的靈活性。
和 Jones 在“信息系統、技術和服務外包”中總結了預防風險的方法并將其歸結為:控制外包決策并通過既定協議選擇正確的外包,以限制外包商投機和管理外包關系.